[摘要]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为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并查询真伪,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明确从10月9日起,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我市市民发票中奖就可领“微信红包”。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为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并查询真伪,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明确从10月9日起,在全省开展“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我市市民发票中奖就可领“微信”。
这次参与拍奖的发票种类具体包括2016年10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不含代开发票)和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以后从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领用的印有“发票密码”的企业冠名发票。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发票拍奖具体分为“网站查询拍奖”和“微信查询拍奖”两种。“网站查询拍奖”需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ntax.gov.cn/,通过“发票辨伪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属于首次查询且符合有奖发票范围,在查询结果相符时,即获得一次即时拍奖机会,中奖后显示领奖二维码,用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领取微信奖励。而“微信查询拍奖”则需要微信用户关注“湖南国税”公众号,通过“发票辨伪”模块进行查询,如属于首次查询且符合有奖发票范围,在查询结果相符时,即获得一次即时拍奖机会,中奖后系统直接向用户发送微信奖励。记者还了解到,发票拍奖采取分档模式,共分为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800元等9个等次。参与拍奖活动后中奖的微信24内有效,若超时则视为自动弃奖。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因10月9日起启用新的拍奖方式,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原使用的电话和短信查询拍奖方式于10月9日起停止使用。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也可直接登录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ntax.gov.cn/进行查询。同时,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有问题的发票请及时向国税机关举报,税务机关查实后将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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