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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利好鼓励购房 湘潭率先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政策

湘潭在线  2016-05-18 08:49

[摘要] 4月18日上午,湘潭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刚刚出台的湘潭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煜介绍,4月12日,湘潭市颁布印发了《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颁布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有效期2年。

4月18日上午,湘潭市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刚刚出台的湘潭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政策。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唐煜介绍,4月12日,湘潭市颁布印发了《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颁布出台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有效期2年。

《实施意见》共分为五大部分30条,明确了三项基本原则、两个工作目标、九大政策措施等内容。力争市本级今年年底新建商品房库存在上年度基础上降低20%以上,在明年年底去化周期回归到15个月以内,推动湘潭房地产市场稳中向好发展。

严控土地供应改善供应结构

按照文件的要求,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增量,将部分已批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实行用途转换,重点用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领域的项目开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改善商品房供应区域结构、类别结构和住房户型结构,实现房地产市场科学、均衡、健康发展。人口密度偏小而商品房库存量偏大的湘潭经开区,要严格控制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努力消化现有房源;人口密集而房源偏紧的雨湖区,要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适当增加优质宜居楼盘;岳塘区、湘潭高新区等中心城区,要适量开发高档商品房,切实把握好商品房供应节奏。原则上不再新建驻园企业员工宿舍和周转房。引导房产开发企业适当增加符合改善型需求的100-160平方米面积段住宅的供应,减少超大户型、小公寓等产品的开发建设。

推进9大重点棚改片区改造

湘潭市持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在有效去库存的同时,致力于推动新型城镇化。加快攻坚步伐,重点推进市本级三桥北片区、窑湾—白石片区、河西滨江片区、火车站片区、河东滨江片区、板塘片区、竹埠港片区、二桥北片区、昭山片区等九大重点棚改片区改造。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湘潭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对接各金融机构,目前争取到贷款授信近50亿元,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优化安置方式,着力推动棚改货币化。市城区征拆货币化安置率总体达到90%以上,远远高于全省和平均水平。

鼓励征拆户购置商品房

文件明确规定,对征拆户在领取补偿款后12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缴纳凭证和征拆部门出具的货币化安置证明等,可按新购商品住房面积一次性享受2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对征拆户征拆后,以其配偶、子女、父母名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购房款等于征拆款的部分所产生的契税实行购房补贴,这项优惠措施在全省也属于首创。

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每平米补贴200元

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市转移,抓紧建立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市场配置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与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住房制度。对具备购房能力的进城农业转移人口,鼓励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的,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

农业转移人口到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已享受征拆购房奖励的征拆户不在此列),每户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购房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落户,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依据现行政策,保留其原有宅基地,并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分配权。

高校毕业生购房,每平米奖励300元。

鼓励高校、中职在校生和毕业生及各类专业人才在潭落户购房。文件创新地提出,在市城区各园区和示范区探索实施共有产权房政策,通过“购房+就业”的模式,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在园区和示范区落户创业。

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在园区就业的毕业生,在市城区各园区和示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所在园区和示范区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已享受征拆购房奖励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补贴的不在此列)。

加大金融信贷和住房公积金对购房需求支持力度

按照文件的要求,加强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支持,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宅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在执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鼓励各商业银行进一步下浮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仍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但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加强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贷款的支持,拓宽缴存对象范围,将在市城区有稳定收入的从业人员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体制内,鼓励引导农民工缴存和提取使用公积金,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大限度地放宽提取、使用条件,取消限制门槛,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切实满足贷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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